合肥商标申请——个人商标和公司商标的不同合肥商标申请——个人商标和公司商标的不同 商标归属权不同 1、公司名义请求的商标 所有权为公司,企业法人和企业股东独享有对商标注册专有权,公司一单刊出,商标就有必要在刊出之前转让才能够继续存续,假如公司破产的话,商标归于公司财产需要做清算处理。 2、个人姓名注册的商标 个人注册的商标只归个人所有,尽管请求时供给个体执照,但注册成功后归于个人,归个人运用和分配授权。 稳定性不同 1、公司名义请求的商标不稳定 公司名义请求的商标,请求人是公司,地址是公司执照上的地址,注册商标的信息有必要和公司执照号上的名称、地址一致,一单发生变动,就需要对商标进行主体信息做变更。 2、个人名义请求的商标稳定 个人名义请求的商标请求人是个人姓名,请求人地址是身份证上的地址或联系地址,相对稳定不变,所以商标的请求人信息也不需要变更,相对稳定。 通过以上分析和阐述,其实从法令保护角度来讲,两者之间并没有凹凸好坏之分,它们在法令意义上的作用都是平等的,尽管二者并无好坏之分,可是清楚二者的区别是必要的,公司请求的商标比个人请求的商标更简单进入市场,也更简单打响品牌,未来公司也可能持有商标而增值。当然以个人名义请求注册的商标,也能够授权自己的企业或者其他企业运用。合肥商标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