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局关于兑现2022年度合肥高新区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若干政策部分条款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根据《合肥高新区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若干政策措施》(合高管〔2022〕39号)文件要求,现组织申报标准化、检验检测与认证认可部分政策条款兑现,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均在合肥高新区,财政收入级次在高新区,并在高新区持续经营。 二、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须首先登录高新区财政涉企系统:ttp://218.22.24.37:8088/hfgxcyfc/public/cyfcw/login在系统首页的“申报通知”栏目中找到市场监管局发布的相应政策申报通知,进行申报即可(需要下载申报材料模板的,直接点击申报通知模板下载即可),然后点击下面的我要申报,即可申报项目。 三、申报内容 (一)第20-9条:支持企业开展试点示范 1.政策条款:支持企业开展试点示范。对获得国家级、省级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的,分别给予 30 万元、15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给予 1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省市级标准创新贡献奖项目奖(排名前三位)、组织奖、个人奖的,分别奖励 10 万元、5 万元。 2.申报条件: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获得且地址在高新区。 3.申报材料: (1)政策兑现申报表; (2)单位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相关项目通过验收批准文件、证书等材料。 (二)第20-10条:鼓励承接标准制定工作 1.政策条款:鼓励承接标准制定工作。对承担国际专业化技术标准委员会、分委会、工作组秘书处工作的,每家给予 50万元、25 万元、15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承担全国专业化技术标准委员会、分委会、工作组秘书处工作的,每家给予25 万元、15 万元、5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承担安徽省专业技术标准委员会、分委会的秘书处工作的,给予 8 万元一次性奖励。 2.申报条件: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承担相关工作。 3.申报材料: (1)政策兑现申报表; (2)单位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市级以上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相关专业技术委员会或ISO、IEC、ITU等下达的正式批准文件复印件; (4)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有效开展工作的相关证明资料、工作总结等。 (三)第33-4(2)条上台阶奖励,对区内优质企业结合其对区贡献给予上台阶奖励,每上一个台阶奖励一次,奖励不超过财力贡献。 1.政策条款:对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机构,当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2000 万元(集成电路、软件测试行业达到 500 万元)且当年营业收入增速超过 20%的服务机构,给予最高 20 万元一次性奖励。 2.申报条件: (1)依法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或认证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2)2022年全年,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且较2021年营收收入增速超过20%,需经第三方财务审计。 3.申报材料: (1)政策兑现申请表; (2)单位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 (3)近三年纳税申报表; (4)近两年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 (四)第39-2(2)条支持检验检测服务业落户 1.政策条款:支持检验检测服务业落户。加快检验检测认证产业和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发展,对新注册成立和持续投资的检验检测机构,且设备投资总额在 100 万及以上的, 给予设备投资额 5%的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 20 万元。对新入园且主营业收入达到 1000 万元的机构,结合对区贡献,最高给予 50 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2.申报条件: 检验检测机构设备投资奖补: (1)获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或实验室认可; (2)2022年机构检验检测设备投资额达100万元的,需经第三方财务审计。 新入园机构奖补: (1)获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或实验室认可; (2)2022年新注册登记或迁入合肥高新区,且2022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且未享受过本条款奖补的,需经第三方财务审计。 3.申报材料: (1)政策兑现申请表; (2)单位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 (3)反映机构设备投资的提供设备购置合同、发票、付款记录、设备购置专项审计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4)反映新入园的提供2022年度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 (四)第39-2(3)条鼓励检验检测服务业发展 1.政策条款:鼓励检验检测服务业发展。对企事业单位将检验检测认证业务发包给区内机构的,按当年实际检验检测认证费用的 10%给予补助,补助不超过其当年对区贡献的 50%。 2.申报条件:企业将检验检测业务外包给区内检验检测机构 3.申报材料: (1)政策兑现申请表; (2)单位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反映检验检测业务外包的合同、付款凭证、发票或非税收入票据、检验检测报告等材料。 四、申报要求 1.请仔细阅读政策兑现通知,按要求及时提交申请及相关政策材料。 2.所有上传到系统的材料需盖章扫描上传,与申报纸质材料一致,并保证材料内容清晰可见。 3.申报纸质材料按申报材料顺序装订成册,沿长边采用订书机或胶装方式装订,不得以文件夹等松散形式装订,无需另增封面。 4.申报单位须对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真实有效负责,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如有违法违纪行为,将承担一切责任并退还政策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5.政策兑现单位自收到本次申请政策资金之日起,5年内工商、税务、统计关系不迁出高新区,否则将退还本次享受政策资金。 6.申报单位应保证财政系统内普惠政策兑现银行账户信息完整、正确,以免影响资金拨付;如发生企业名称变更,应及时提供变更证明材料。 7.系统申请填报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6月2日下午17点,网络系统填报技术支持电话:4006655990。 8.纸质材料提交时间:2023年5月19日-6月2日提交1份纸质版材料至望江西路860号高新区管委会12楼1222室,咨询电话:0551-65869506 附件:政策兑现申请表.docx 合肥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9日 |